套路深深深几许直播电商培训现新型陷阱
参加电商直播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在接受直播现场考核(2020年5月8日摄) 吕斌摄/ 本刊
➤别让培训陷阱毁了直播电商
➤直播电商培训需求量大,但市场不成熟,一些付费培训项目质量低,有的项目甚至隐藏着层层骗局,消费者难以鉴别
➤这类新陷阱违法成本低,执法难度大,亟待专项整治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李紫薇 李倩薇
素人网红打造、成为网红合伙人、手把手教你带货……去年以来,直播电商培训市场呈现暴发式增长。一些看似诱人的赚钱噱头中,却隐匿着新型诈骗陷阱,使受害者深陷维权困境。
业内人士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提高网络执法技术,制定正规培训标准,重点打击相关骗局,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网红培训机构套路深、陷阱多
28岁的邹芳(化名)是一名销售,曾是网红“温柔大哥崔馨禾”(现已被封号)的粉丝。去年,邹芳对该网红在快手直播间不断宣传的“素人改造项目”十分动心,便加上了主播公布在直播间的微信号,于2020年8月底缴纳了3500元线上培训费。
邹芳介绍,这一项目宣传“要一对一将素人打造为网红”。随后的交流中,对方一步步说服邹芳升级项目。没有经受住诱惑的邹芳一次次加钱,公司给出的培训承诺也从帮拍视频、涨粉升级到同网红做姐妹、成为网红合伙人……期间,对方还不断鼓励她向亲友借钱、办理网络贷款凑钱。
一个月后,公司承诺的“网红打造”没兑现,却给邹芳寄去一堆微商产品,劝说邹芳向其他人推销素人打造项目并加入微商团队,销售微商代理的产品、发展自己的代理人。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至此,她已缴纳8万元“培训费”,其中有3万元来自网络贷款。
“想做主播却莫名其妙当了微商,还要通过拉别人下水才能赚钱。”意识到被骗后,邹芳要求退钱,公司不予理会。于是她报警并在网上公开被骗经历,该网红却反而以侵害名誉权为名将邹芳告上法庭。
成都大学生张敏敏(化名)被同样的套路骗走近7万元。她关注的网红“原来是晶哥”(现已被封号)曾在快手平台有数百万粉丝,该网红和“温柔大哥崔馨禾”属于同一家公司。据邹芳组织的维权群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00余人购买了这一项目,其中不乏未成年人、大学生和孕妇,培训总金额达数百万元。推广课程的两位网红“温柔大哥崔馨禾”和“原来是晶哥”均为成都无纬无度科技有限公司代言。
记者近日探访该公司发现,公司已搬离其注册地。而交了近十万元学费、参加过一次素人改造线下培训的学员提供的培训地址实际是一家微商企业,线下培训也在该微商企业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描述项目前景、劝说学员加钱升级。工作人员称,该企业与成都无纬无度科技有限公司为合作关系。
记者调查发现,素人网红打造、短视频涨粉、百万网红手把手教你带货等直播电商培训广告随处可见,提供培训的机构五花八门。直播电商从业者黄宗树说,目前直播电商培训需求量很大,但市场很不成熟,一些付费培训项目质量低,有的项目甚至隐藏着层层骗局,消费者很难鉴别。
消费者陷维权困境
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罗国文律师认为,上述案例中,网红、培训机构、微商公司之间分工扮演不同角色,形成一个完整链条——网红负责在短视频平台以“素人改造”为噱头吸引网友,培训机构扮演项目实施方,而微商则负责引诱受害人卖产品、拉代理。在此过程中,受害人被一套洗脑话术引诱、步步加钱。
“这种模式的本质是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是一种新型的网络诈骗,扰乱了直播电商市场秩序。”罗国文说。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全国各地有不少消费者落入类似圈套。这类新陷阱呈现出虚假信息传播公开化、逼真化的新特点,违法成本低,执法难度大。
炫富成风,虚假信息传播公开化、逼真化。月入数万、名牌傍身、豪车出入……网红是骗局的诱饵,长期在直播间炫耀直播带来的财富和风光,撩动部分人对成名和暴富的渴望,随后趁机售卖虚假项目,吸引粉丝入坑——这是多名受访受害者的共同经历。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副院长王四新认为,过去的类似诈骗信息多在线下或小圈子内传播,如今进入直播间这个相对公共的场合,被有数百万粉丝的网红大肆传播,造成的危害范围更广。网红的炫富行为和传播挣快钱的内容更扩散了不正确价值观。通过推广引流等,直播平台或许还为虚假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犯罪行为线上化,取证遇难题。网络直播培训的交流、交易和所谓的培训全部在线上进行,不利于取证。
23岁的王一琴(化名)在该骗局中被骗15万元,她说:“网红、导师、推广助理三人角色不同,轮番上阵。避免视频聊天,全部使用化名,一说到交钱等内容就会打语音电话,防止留下微信记录。”
对此,中消协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网络诈骗的主要难点是取证,遇上有备而来的诈骗团伙更是难上加难。个人可能连不法分子的真实身份都确认不了,更不用说证明多名不法分子之间的关系。没有公安机关的介入,受害者很容易陷入被动境地。
网络执法技术滞后,打击难度大。多位受害者向记者讲述,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大多被拒绝立案。
记者陪同一位受害人在成都桂溪派出所报案时,民警表示,以目前的证据,该案很难以公司涉嫌诈骗行为立案,主要原因是受害人缴纳“培训费”后,网红给受害人寄了产品,且由于双方没有就培训内容签订合同,仅靠线上聊天记录很难定罪。建议受害人走司法途径,以民事诉讼来解决问题。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说,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给执法带来了更多挑战。目前立法已有很大进步,但执法仍然滞后,疏于使用技术,致使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亟待进行专项整治
2020年11月,BOSS直聘发布的《2020电商主播求职状况调研报告》显示,期望从事电商主播岗位的求职者较2019年同期增长110.7%。
为促进直播电商这一新业态健康发展,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尽快对直播培训予以规范。
一是提高执法水平,展开重点打击。刘德良建议,执法部门应重视并打击此类网络诈骗陷阱。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网络执法信息化水平。转变执法思维,可建立网上投诉举报机制,发动全社会对不法行为举报监督。同时,建立多部门、多地区联合执法体系。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平台监管。王四新认为,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平台主体责任的认定过于模糊,缺乏操作性,应尽快细化完善。此类案件中,平台若通过流量进行利润分成,应承担连带责任。应督促平台堵住管理漏洞,落实网络平台实名制,建立主播黑名单。
三是鼓励正规培训,建立网络直播销售员职业认证和教育体系。朱巍认为,应为新入行者提供正规的培训,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同时也要为网络直播销售员这一新兴职业“祛魅”,引导群众理性入行。在互联网领域遏制赚快钱、一夜暴富等不良价值观的泛滥,引导年轻人树立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职业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