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后在北京将无立足之地

2021-07-26 14:30:16 来源: 瞭望 2021年第30期

  

质量安全是生命线,道交法规是红线,驾驶人资质管理和交强险制度是底线。越过这三条线,透支公共安全的发展坚决要不得。必须下决心将灰色产业转换为绿色产业,让新能源低速电动车在安全、合法、节能的道路上平稳前行

  文 | 南辰

  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这意味着长期陷入“治理死角”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后在北京将无立足之地。

  值得关注的是,在北京市通告发布前,工信部发布《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与之前相比,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首次将这类车辆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门类提出相关技术要求。一边是以北京等大城市为代表的地方政府部门终于出手,对不合规产品打出重拳,一边是国家有关部门试图从生产标准源头引导正规产品落地,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消费升级。

  疏堵结合,马路上长期存在的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望逐步被排除。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做工粗糙,安全性差,其脆弱的结构缺陷甚至都不支持车内配置安全带,被网民戏称为“吸能盒”“老头乐”。然而近年来,这种低价、劣质、危险的移动铁皮盒子充斥在大街小巷。由于不施行严格的牌照和驾照管理,这些“吸能盒”贴着“接孩子自用”“新能源车”等身份标签,在街头肆意交通违法,横冲直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随机选取300件道路交通案件进行统计,涉及老年代步车的就有40起。它们在街头、小区占用跟微型机动车差不多的面积,却不用交停车费,不上保险,不缴车船税……透视这种乱象,源头在于社会治理出现了“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脱节:国家标准缺失的背景下,有厂家逐利生产,有商家逐利销售,有消费者钻管理空子肆意路面违法,就这样一环套一环形成恶性循环,成为都市交通安全的坏疽。从依法治国的角度看,“吸能盒”肆意横行产生了破窗效应,是法治社会难以承受之痛。

  社会协同治理,需要打通脱节的九龙治水,发挥好综合治理的合力。例如通告指出,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生产源头管不住,再严的路面执法也堵不住源源不断上路的“吸能盒”。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违规电动车的打击力度。

  正本才能清源。《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主要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技术要求,包括外廓尺寸、整车整备质量、轮胎、电安全、超速限制、制动性能、稳定性、动力性能、可靠性要求。这意味着相关标准正式推出后,生产厂家有规可循,从违法生产、销售转型为合法生产、销售。平心而论,低速电动车存在很大市场,老龄化社会中,对这部分消费者的出行需求应当重视。

  但对任何交通工具来说,质量安全是生命线,道交法规是红线,驾驶人资质管理和交强险制度是底线。越过这三条线,透支公共安全的发展坚决要不得。因此,必须下决心将灰色产业转换为绿色产业,让新能源低速电动车在安全、合法、节能的道路上平稳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