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变“开发商” 老小区也有新改法-瞭望周刊社

居民变“开发商” 老小区也有新改法

2025-08-25 15:18:59 来源: 瞭望 2025年第34期

   

  文 | 吴剑锋

  

  近日,厦门市有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建筑年限超4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楼房,可申请自主更新改造。从“政府主导”到“居民当家”,这为城市更新提供了新思路。

  2019至2024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万个,惠及居民超1.2亿人。老旧小区改造,如同“螺蛳壳里做道场”,向来是不少城市的头疼事。过去,一些地区采用政府包办的改造模式,但因财力有限、模式单一、众口难调等,容易陷入供需错位、相互推诿的僵局。

  厦门的做法改变了“政府主导、群众旁观”的模式,将改造画笔交到居民手中。厦门提出,遵循“业主自愿、资金自筹、改造自主、因地制宜”的原则,经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小区业主共同表决同意,可开发地下空间作为停车、人防、消防等配套设施。自主改造,不仅能让小区按自身“体质”对症开方,也让这项工作变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家园营造。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让老旧小区改得舒心、住得顺心,厦门提出支持增容扩面、财政资金补贴等一揽子措施。项目改造可增加不超过原产权证书登记面积20%的建筑面积,用于加装电梯和原有住宅按套扩面,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税收优惠政策。适度的扩容和补贴政策,既给老建筑“松了筋骨”,解决民生痛点,也让居民在筹措资金时少些后顾之忧。

  老居民变“开发商”,前路仍需步步留心。规划设计上,需守住安全底线,防止改造改出隐患;利益协调中,应倾听各方诉求,避免矛盾滋生;后续管理上,要建立长效运作机制,引导小区完善物业管理。只有政策护航不缺位、居民自治不越位、专业力量善补位,这场自主更新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