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校园餐安全隐患
➤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要靠全链条系统守护、持之以恒,需要全面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压紧各方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控风险的制度机制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白丽萍 吴晓颖
目前我国采用食堂供餐的中小学校16.73万所,占比约七成,校园餐安全关乎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国高度重视校园供餐安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和整治。但校园餐具有供餐体量巨大、经营形式多样、责任主体多元等特点,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记者近期采访发现,校园餐风险点主要集中在校长陪餐制形同虚设等学校主体责任缺位,以及多方监管可能出现“缝隙”等。根除校园餐安全隐患,让校园餐更放心,亟待压实各方责任,健全监管体系。
防止学校主体责任旁落
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今年1月,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通知》要求,学校校长(园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完善校长陪餐制等学校食品安全机制体制和膳食委员会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调度”工作。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仍有个别校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识不清,未建立健全相关责任体系。
一些学校校长陪餐制度形同虚设。有校长说,有的校长陪餐次数少,甚至一学期陪不了一次;有的校长或安排他人代其陪餐,或填写虚假陪餐记录应付上级,日常监管及陪餐制流于形式。有的学校食堂领导轮流陪餐记录半年不更新,还有中学曾出现学生低配、教职工高配的“一校两餐”情况。
部分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责任不够到位。今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同时,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等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但有教师反映,食堂存在监管人员身兼数职的情况,比如既是副校长承担行政管理工作,又是任课老师需要完成一线教学任务,还兼任后勤主任负责统筹各项后勤事务等,多重角色叠加导致履职精力、时间有限,需要给监管人员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有的地方学生餐外包后放松监管,容易滋生风险。比如媒体曾报道福州多所学校学生餐被中标企业违规转包给第三方,挤压餐品质量和安全,又如河南某中学学生曾因食用变质外包餐食出现集体呕吐等,都反映出学校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承包经营行为管理,避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堵住监管“缝隙”
学校主体责任之外,校园食品安全还涉及多方管理责任,如属地管理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等,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的立体防线。
有一线教育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校园食品安全的现有监管体制往往将重点放在校园餐成品,对食品原料的进货查验与储存、餐具的清洗消毒、饭菜的加工管控、后厨的环境卫生等环节和过程,监管力度尚显不足,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滋生风险隐患。
有受访学校负责人表示,相关环节和过程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一旦出现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顺畅的情况,看似严密的监管网络就可能出现“缝隙”,需要形成环环紧扣的监管合力。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采购、储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多个环节,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的监管松懈,都可能出现安全风险。比如,个别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校食堂承办情况时,仅看书面审核材料,缺乏实际动态监管,容易导致鱼龙混杂的企业进入学校。
全链条系统守护
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不能靠单一环节突击发力,而是全链条的系统守护、持之以恒,在食材采购的严格把关、加工制作的规范操作、日常监管的严密把控、应急处置的快速响应等方面不断优化、完善。
强化责任落实,达成长效防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压实从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到配送服务的全链条责任体系,重点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意识,把陪餐落实到每顿校园餐。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建立规范化管理细则,以制度规范达成长效防治。
纳入绩效考核,强化监管责任。有专家建议,将校园餐监管成效纳入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设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食材抽检合格率、学生家长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强化监管责任落地。
技术赋能监管,实现智慧防控。探索推行食材验收及入库出库、储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师生就餐等学校食堂全链条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与当地市场监管系统对接,做到数据互通、视频共享、闭环管理。推广应用“互联网+AI”“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打造具有自动化晨检、库房传感器监控、智能识别留样、有害生物AI识别和防治、人员数字场景培训、学校食材数字化追溯管理等功能的食品安全全智能管理食堂。
健全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学校应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或膳食委员会、学生会代表等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频次,通过举办师生座谈会、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放日、家长陪餐、学生帮厨等活动,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社会参与力度。另一方面,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老师、学生、学校退休干部职工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参与学校食堂日常巡查和检查,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