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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网谈


  

 

    本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令不少网民欢欣鼓舞;堤溪沱江大桥垮塌致几十人伤亡,令网民悲愤交加;此外,本周网民还对卫生部关于“齐二药”中医院没有责任的表态进行了热烈讨论。


网民热议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困
    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一发布,“住房”这个网民历来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再次成为网议热点。网民表示,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规定,充分说明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切和重视。但是,仍有一些网民或有疑虑或有意见。

低、中收入者的不同意见
    一些网民对《意见》有关廉租房控制在50平米、经适房控制在60平米左右的规定有意见。有网民称,知道这个规定后,挺想不通。50平米和60平米的房子,够干什么?很多要购经济房的家庭是拖家带口的,上有父母,下有子女,60平米根本住不下。
    不少网民提出,政府应对“低收入家庭”有个明确界定。在不同城市,多少收入算是低收入,是以个人收入算还是以家庭人均收入算?比如,一个人月收入6000元,可要养活三个以上家庭成员,算不算低收入家庭?
    与此同时,一些自称中收入的网民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有网民表示,高收入者有钱,可以买得起商品房,低收入者有政策,可以靠政府,我们这些介于高收入和低收入之间的困难的“临介户”怎么办?这部分网民希望中央也该关注关注他们的处境,早日出台遏制房地产暴利的政策,让房价降下来。

防止有人把好“经”念歪
    不少网民表示,国务院这个《意见》无疑是迈出解决住房这个困扰着很多人的民生问题很重要的一步,但是,中央的政策好,地方政府会不会很好地贯彻落实,是人们最为担心的。有网民称,不知国务院的《意见》是参考意见还是必须实施的硬性规定,如果只是给各级地方政府提出的参考意见,可以肯定基本没什么意义。网民称,好政策必须防止“歪嘴和尚”和所谓“变通”。有网民建议,自国务院这次出台的《意见》起,应该把廉租房建设以及建成面积列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
    有网民表示,建议国家成立福利住房中心。网民称,可考虑用财政资金和慈善基金筹建一室一厅一卫、30平方米左右的廉租房,以低租金租给在城市有固定工作、依法纳税的公民居住,一旦他们有能力购买商品房时,就腾出来给后来者使用。若能这样,将是不够低收入标准、又一时买不起房的群体,如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的一个福音。
    还有网民建议给国务院这个《意见》确定一个期限。网民称,这个《意见》最好管到2015年左右。


网民要求彻查沱江大桥垮塌事故
    8月13日,湖南凤凰县正在兴建中的堤溪沱江大桥突然垮塌,导致41人死亡(截至8月16日8时10分)。此消息引起网民高度关注。网民表示,赵州桥建成已1400多年仍然屹立华北平原上,而现在一座大桥刚建成尚未投入使用就轰然垮塌,还吞噬了一些无辜的生命,令人痛心和震惊!
    网民要求,对堤溪沱江大桥事故的调查,一定要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有网民称,前不久有报道说美国塌了一座桥,调查了18个月才得出结论,可广东九江大桥被撞垮,中国有关专家只用一天就得出了结论,这使不少人有所怀疑。希望这次事故调查,一定要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
    不少网民呼吁对建筑行业进行整治。网民称,现在建筑行业层层转包、挂靠分包、低价中标、阴阳合同等都是行规了。对这类层层扒皮、层层扯皮、层层不负责任的做法再不整治,恐怕今后还会有更多事故发生。还有网民希望对此工程背后的可能涉及的腐败加以彻查。


医院是否该为“齐二药”受害者担责
    备受关注的“齐二药”案已开庭,受害者究竟该向谁索赔?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医院不应承担责任。卫生部的表态,引得网民议论纷纷。
    部分网民认为,卫生部的这个表态是站不住脚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使用假药的医院和制造假药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有网民提出,医院给患者治病用药,就担负着保证药品安全的责任。
    另一些网民则表示支持卫生部的观点。网民指出,在“齐二药”案中,病人和医院都是假药的受害者,医院是“用假药”而非“用错药”,因此,不该让同是受害者的医院承担责任。有网民称,判断医院有无责任,应该有两个前提:一、如果药监局发文通知或公布某种药品是假药应停止销售与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销售者及使用者均应负全部责任;二、如果药监部门对某种药品发出合格的批准文号,销售者是无责任的,使用者如不是医疗过错也是无任何责任的。网民称,如果进药有药品的合法手续,在使用中没有违反用药原则,医院就无过错,不应担责。□(《瞭望》新闻周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