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让企业做主角
➤2023年,我国企业研发经费占全国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接近80%,有效发明专利占比超七成,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超过50%
➤深入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关键在建立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
➤提升企业在科技项目形成、组织和资金配置等方面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扈永顺
在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健达九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健达九州”)正在研发一款眼科基因治疗药物。目前药物已完成体外实验和部分动物实验,正在进行临床研究。
健达九州创始人罗敏敏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神经生物学领域知名科学家,曾任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资深研究员,清华大学教授等。从科学家变身高科技企业“老总”,罗敏敏在成果转化之路上实现了角色转变。他的这一转变,也是我国探索实现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践缩影。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技术创新主体”到“科技创新主体”,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上升到了新高度,也成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企业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全过程的主体作用日渐凸显,2023年,我国企业研发经费占全国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接近80%,有效发明专利占比超七成,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超过50%。
但与当前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相比,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仍待进一步强化。辽宁大学副校长、辽宁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霍春辉等专家认为,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合作因利益诉求不同存在困难,企业在应用导向科技任务中的主导权和参与度仍然不高,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作用发挥不足,创新要素在高校院所和企业间双向流动不畅,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积极性不高,企业创新市场环境还有待完善。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仍需下大力气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科研人员在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阿秒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做实验(2024 年 3 月 11 日摄)张博文摄 / 本刊
企业主导什么
与传统技术攻关组织模式相比,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具有更强的市场导向优势,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技术创新中的堵点、卡点和难点,从而集中力量展开靶向攻关,实现原创性、颠覆性的创新突破。
“打一针,就能让一部分全盲的视觉障碍患者走出黑夜。”罗敏敏介绍,2024年,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健达九州正在研发的这款眼科基因治疗药物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参与临床试验的9名全盲受试者,都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感光能力。
这一方法通过新的光遗传学工具替代感光细胞,只要患者视神经节没有受损,就可以治疗。但要实现产业化,仍涉及知识产权、资金、临床试验等多重问题。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体制支撑下,罗敏敏成立健达九州,专注于将该药物产业化。
在这一过程中,健达九州主导了产学研的深入融合。比如面向未被解决的重大脑疾病临床需求,以未来五年具有一定成功概率的新疗法为导引展开研发工作,并依托研究所科研力量开展概念验证。研究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申请的专利,按照市场原则、依据既定制度从研究所购买相关知识产权。
获得学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后,健达九州进一步优化形成初步产品,同样按照市场原则选择最优生产商并对产品展开严格质控,开展临床前药代、毒理、有效性验证,以及选择临床单位开展临床试验。
罗敏敏认为,“健达九州做到了在创新中承担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紧密互促。”
“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就是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在共同的利益目标驱动下,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禀赋和能力优势,通过调节相互的供求关系,由企业主导促进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管理、信息、数据等创新要素的有效组合与优化配置,实现创新的协同效应和放大效应。”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伍建民说。
他进一步向记者分析,“企业主导产学研,意味着企业要主导产品研发方向,主导具体研发工作,主导产业化进程。”
“在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背后,是企业要高效配置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中国科协办公厅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吴善超研究员告诉记者,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复杂,需要企业汇聚集成科技创新要素、高效配置资源,引领组织协同攻关。
他举例道,比如企业要推动产学研从松耦合向高密度互动的紧耦合转变,避免重复布局和无序竞争,打造资源集成、分工明确、有序协同的大兵团作战模式。为了产学研的顺利融合,企业还要主导制定多方合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决策机制、知识产权归属等关键事项。
“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企业是创新目标的提出者、实践者,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就是为了产出更多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中科富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奇说。
受访专家认为,当前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规模相对偏小,企业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的主导地位尚未得到充分彰显。主要表现为:对于科研院所供给的质量较高的科技成果,有些企业“接不住”“消化不了”;有些企业不愿意或者被动地参加当地的产学研合作或技术创新联盟;有些企业对借助产学研合作获得技术突破的信心不足,或者从中获益不多,不愿意参与后续分享等等。
“当前产学研模式中,企业尚未能发挥主导作用,仍缺乏话语权。”江苏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原院长谢忠秋说。
在健达九州,创始人罗敏敏(右)正在开展科研工作(2025 年 1 月摄)受访者供图
让企业家和老师都有动力
科研攻关存在关键技术研发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等特点,创新过程中还存在政策限制、资金短缺、人才流动障碍等潜在困难,加之创新和收益之间的关系尚不够明确,配套的激励机制并未完整构建,产学研各方均存在动力不足问题。
一方面是企业动力不足,仍有部分企业不愿意参加产学研合作。张彦奇认为,在传统产学研模式的知识产权分配关系中,企业处于被动地位。
“企业二次开发能力偏弱,从高校院所购买专利等知识产权后,付出较大创新代价才有可能开发出产品。但高校院所科研能力强,很快就能将这项知识产权成果升级到第二、三代,再卖给其他企业的话,就可能导致第一家‘吃螃蟹’的企业还没开发出成熟产品,市场上就已经出现了很多同类产品。”张彦奇说。
另一方面,高校院所参与产学研合作的动力也不足。伍建民认为,目前高校院所考核评价机制仍存在重论文专利奖项、轻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的问题,产学研合作在科研评价、人才评价中的权重不高。同时,部分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倾向于优先自行进行转化应用,不愿意将知识和技术许可或转让给企业,或提出超出成果实际价值的报价。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常务副会长雷朝滋等受访专家认为,深入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关键在建立互利共赢、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
首先应建立并完善相对透明的利益分配机制。成果转化是一个长期过程,一次性的收益分配难以达到长期的利益均衡,需要根据合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变化,分阶段多次进行收益分配,以满足创新主体在各个阶段的利益需求。
霍春辉建议明确产学研的技术攻关目标,建立任务分工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机制。同时,“设立动态利益分配调整机制,根据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推进情况对收益分配进行适时调整。”伍建民说。
其次应形成风险评估和风险共担机制。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不同创新主体的风险承担能力不同,承受的实际风险也存在差异。“收益分配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实际差异,确保各个创新主体根据其所承担的风险,获得相应收益,使产学研各方风险分担、利益共享、互利互惠。”伍建民表示。
例如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价机制,为产学研各方的风险控制提供参考;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指引,利用相关的产学研合作政策,正向引导项目管理过程,为产学研项目成功提供制度规范和服务保障。
“科技成果转化不宜做‘一锤子买卖’。高校院所一次性直接转让成果,企业风险大、难以下决心。”雷朝滋建议倡导普通许可,采取“基本许可费+产品销售提成”模式,降低企业成本风险。
“校企合作中,要优化权利划分等机制,规避在经济利益、专利产权、资产处置、科技成果共享等方面的潜在风险,让企业家和老师都没有顾虑,全心全力联合进行科研攻关。”谢忠秋说。
优化协同创新生态系统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除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激发产学研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外,还亟需从外部环境的优化入手,构建更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生态系统。
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引领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创新。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卢建军建议,建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牵头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按照“双管理、双首席、双签字、双导师”原则管理运行,形成“科学家+工程师”团队,构建“企业出题、校企共同凝练课题、揭榜挂帅领题、师生共同答题、校企共同评价”机制,打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科技创新链条。
“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制定企业主导产学研的专项规划和工作指南。”霍春辉建议,紧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链上,以搭建创新平台、联合共建实验室、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为抓手,聚焦创新链的开发研究、中间试验、产业化等环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创新。
提升企业在科技项目形成、组织和资金配置等方面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支持企业参与科技重大顶层设计、重大决策,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
谢忠秋建议,在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中,将参与产学研合作作为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多向企业征集具有科学意义且满足公共利益需求的研究课题,可在项目申请、验收等环节增加来自企业的评委,促使高校院所的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以及国家产业技术瓶颈结合。
用好“指挥棒”,健全支持高校院所服务企业的评价导向,深入推进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引导高校院所完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院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建设,以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绩效为主要指标,对科技成果转化岗位进行考核。”伍建民建议,完善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科研评价、人才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指标。
破除人才流动中的制度壁垒,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双向交流通道。谢忠秋建议,改变以项目来源划分项目性质的做法,将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来自国家、省级部门的纵向课题项目同等对待,从而引导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积极参与产学研深度融合。“可重点引导高校院所设立面向企业科技人员的客座教授、兼职研究员岗位。”
“当前,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深度参与企业研发过程仍面临现实困难,建议进一步落地落实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参与企业研发身份认定的政策,允许科研人员获得市场化激励的相关政策也应加以完善。”张彦奇表示。□